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3-02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 2023-013)中附件一“授权委托书”表格中未包含“同意”、“反对”、
“弃权”三列。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6 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5 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议案 8.00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手续
会办公室。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24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
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 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邮编:241008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
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
见如下:
备注(该
列打勾
反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 同意 弃权
对
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
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
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
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
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