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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牛伟坤
当前,全国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5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主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文物部门要做好灾情研判预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灾情。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要主动对接当地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实时组织风险研判;各省级文物部门要加强调度和指导,督促可能受灾的市县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落实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策略,备好防灾物资,会同相关部门将防灾措施做到前头。
汛期来临前,各地要重点排查古桥、古城墙、木结构建筑、石窟寺、土遗址等易受灾害影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开放文博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的安全隐患,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各地要特别关注此前已受灾文物及文物建筑,控制险情发展。台风、风暴潮来临前,各地要关闭沿线开放文博单位和相关文物工地,及时转移受威胁区域人员,防护、回撤室外陈设,加固门窗、工地脚手架和罩棚,进行必要的遮护和树木修剪,备足沙袋、排水泵、挡水闸等应急物资,清理排水通道,必要时可临时断电。大旱导致河湖水位大幅下降的,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组织对出露文物进行值守巡护,开展调查、记录及抢救性考古与保护等必要工作;存在险情且具备施工条件的可开展必要支护加固措施,但不得擅自扩大干预力度及发掘未露出区域。
国家文物局表示,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核实辖区内文博单位受灾情况,按照规定频次及时上报灾情统计信息及受损照片,并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妥善做好后续保护工作,全力搜集、保存好文物构件,组织文物修缮、修复,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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