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 >

重大违法!这家存储厂商被强制退市!

时间:2023-04-23 13:46:38       来源:OFweek

“科创板造假上市第一股”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晶存储”)迎来终极宣判时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交所将依法对紫晶存储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紫晶存储股票将自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针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罚单也同时落地。

上交所表示,在作出退市决定后,两公司股票将进入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随后即予以摘牌。根据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因欺诈发行退市后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曾是国内领先的光存储科技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紫晶存储是一家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畲江镇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内的上市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光存储科技企业,面向大数据时代冷热数据分层存储背景下的光磁电混合存储的应用需求,以及政府、军工等领域对自主可控和数据存储安全提升的需求,开展光存储介质、光存储设备,以及基于光存储技术的数据智能分层存储及信息技术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从技术角度看,紫晶存储曾是唯一入选工信部“2018年工业强基工程存储器一条龙”的光存储上游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和光存储制造企业,且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同步入选示范项目;底层光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记录关键镀膜(合金)材料”中标工信部“2018年工业强基工程”,以研发突破高性能数据光存储无机记录层材料和反射层材料的关键配方和生产工艺,实现自主知识产权;是唯一一家BD-R底层编码策略通过国际蓝光联盟认证的大陆地区光存储企业(全球仅九家)。

由于光存储具有安全可靠性高、存储寿命长、绿色节能、单位存储成本低等独特优势。紫晶存储产品服务已广泛应用于政务、互联网、医疗、军工、金融、档案、 教育、能源等领域,产品质量亦已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终典型案 例包括国家超算中心、国家卫健委、国家档案馆、军事科学院军事科学信息研究 中心、遥感卫星、京东云存储等数据存储应用。

查明两大违法事实

资料显示,紫晶存储是一家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畲江镇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内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大数据光存储产品和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应用于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公检法、金融、医疗、档案等领域。

早在2022年11月18日,紫晶存储就受到证监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可能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从此次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紫晶存储与上下游合谋,系统性造假,行为复杂隐蔽,突破诚信底线,无视法律权威。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紫晶存储存在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两大违法事实。

从“欺诈发行”来看,紫晶存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在《招股说明书》中,紫晶存储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紫晶存储通过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合计43,497,313.43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13.9%,虚增利润合计21,627,070.3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5.82%;

2018年,紫晶存储通过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合计 111,457,882.74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7.75%,虚增利润合计39,036,333.51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2.59%;

2019年上半年,紫晶存储通过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合计66,939,521.10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42.97%,虚增利润合计25,326,629.03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37.33%。

此外,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未按规定披露的2016年末、2017年末以及2019年上半年末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7,500.12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3,500.12万元。

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来看,紫晶存储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报中,紫晶存储通过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270,871,411.88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52.46%,虚增利润145,290,742.1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4.55%;

2020年报中,紫晶存储通过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327,797,330.9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58.26%,虚增利润169,023,641.79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50.21%。

此外,紫晶存储在2019年报中遗漏披露14,500.12万元对外担保事项,占当期净资产的16.15%;2020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17,500 万元对外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9%,也均未按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41,790万元对外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6%,其中16,720万元也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