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环球微动态

时间:2023-05-05 20:11:32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本 公 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资料图片)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3,836,58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5,498,755.7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布后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 基数实

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没有调整。

派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3,836,58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公司控股股东 广东三

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

(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 ,则须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实际控制人韦泽林、韦绮雯、韦婷雯、李维、韦润林、韦洪文、韦倩 文、韦

植林、韦佩雯、韦智文承诺: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

(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 ,则须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公司股东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中

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方见管理咨 询中心

(有限合伙)、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机构在锁定 期满后

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

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吴延红、姚光 敏、文

维、高永恒、陈群、杨小兵承诺: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 减持价

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 的,则

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38 元/股。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6.38 元/股调整为 6.25 元/股。

/股调整为 6.1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

持价格由 6.17 元/股调整为 6.0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 30 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吴延红 高永恒

  咨询电话:0760-28189998

传真电话:0760-28203642

八、备查文件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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